2010年9月17日,北京地鐵9號線施工穿越玉淵潭東湖時發生透水事故,搶險中造成1人死亡。事發後,事故調查組發現,除了技術原因外,圍堰管理工程存在著大量問題,而隨著調查的深入,事故背後隱藏的腐敗問題也顯現出來,最終牽出時任北京河湖管理處主任李柱。因涉嫌貪污、受賄上千萬元,李柱連續兩天在市一中院受審。
  工程合同虛高2000萬
  事故發生後,2010年11月12日,北京市監察局牽頭組織北京市安監、發改、住建、審計等部門組成“9·17”透水事故聯合調查組。調查中發現,除事故的技術原因外,圍堰管理工程存在著大量問題。
  調查組發現,工程中以應急工程時間上不具備招標條件以及裝模圍堰為專利技術為由,工程未進行依法招標。而在事故發生後,存在著修改或補簽《監理合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日誌》等合同及有關文件的情況。另外,工程的資金使用管理也存在大量問題,合同金額嚴重高於實際支出,涉嫌提供虛假合同套取軌道交通建設資金,如工程概算中的工程直接費用是3792.6萬元,而施工合同金額為5869萬元,比概算中工程直接費用虛高2000餘萬元。
  市紀委執法室逐漸把註意力從程序違法問題轉移到事故背後隱藏的腐敗問題,並鎖定主要目標——河湖管理處原主任李柱,查明李柱涉嫌貪污、受賄1300多萬元。
  7份判決書提及原主任
  根據記者掌握的信息,在李柱受審前,北京水務系統中已有7人因貪腐獲刑,而在這7人的判決書中,對李柱的貪污、受賄行為都有所提及。
  幾份判決書顯示,2001年至2010年,先後擔任北京市清河整治工程建設管理處主任、北京市東水西調管理處主任、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處主任等職務的李柱,利用手中職權,曾收受多家公司和個人的財物,其中包括一輛寶馬轎車、澳元、人民幣、郵品、消費卡等,金額總計約600餘萬元。而涉及的水務工程包括北苑路建設工程,清河沿河路改造,小月河沿河路改造工程項目,集美傢具、永引渠北京軍區、永引渠定慧寺橋的三座通信基站設施建設工程等。
  ■回顧
  透水事故致1人死亡
  2012年,北京市紀委、北京市監察局主辦的《是與非》雜誌對這起事故進行了披露。據報道,2010年1月4日,為保證地鐵9號線穿越玉淵潭東湖中部盾構施工安全,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與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處簽訂了合同,全權委托河湖管理處負責組織兩道臨時擋水圍堰工程的設計、監理、施工、預結算審核等全面工作,並負責控制工程施工質量及工期。
  同年9月17日,圍堰工程發生透水事故,湖水泄漏至乾槽,並將地鐵9號線換刀豎井灌滿,對井內的人員和盾構機等大型設備的安全構成威脅,搶險過程中造成1人死亡。
  晨報記者 何欣  (原標題:地鐵透水 蛀蟲搗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t17dtcsh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