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其中在“預防腐敗”方面提出,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加強監督,特別提出加強黨內監督,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每年向中央提交述廉報告”。(12月26日新華網)
  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制度是實施黨內監督的一種自律機制,也是將黨組織嚴格監督與黨員幹部認真自律結合起來的一種有效形式。那麼,中共中央在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第二個《規劃》中明確提出省部委主要黨政領導每年向中央述職,既是重申述廉制度的重要性,又是“打老虎”和預防腐敗的關鍵。那麼,省部委領導在向中央述廉時必須要揪住一個“實”字。
  首先,述廉報告書寫要“真實”。要通過充分調研,摸清本部門、本地區黨風廉政工作的實情,弄清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廉政情況,要一級抓一級,每一級都必須真實、清楚。特別是本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包括主要負責人本人)的廉政情況要反映的清清楚楚。要針對性強,切合實際反映出本部門本地區存在的廉政方面的真實突出問題,不能隱瞞,不能避重就輕。
  其次,述廉報告後中央要“查實”。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都可針對省部委的述廉報告內容作進一步的調研核實,多從基層、多從群眾中瞭解情況。特別是要從群眾反映訴求和個別領導幹部談話中反論各級領導幹部的廉政情況,查看述廉報告內容是否真實,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
  最後,述廉報告整改措施要“落實”。省部委對突出問題的整改措施要切實落實下去,黨政“一把手”要親自抓,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具體抓,要落實整改措施經常化、常態化的督促檢查制度,保障整改措施落到實處。
  總之,黨的十八大以來,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至今先後有16名省部級領導幹部落馬,彰顯了新一屆中央集體的反腐決心。而《規劃》明確要求省部委領導向中央述廉,把黨內監督同個人廉潔自律充分結合起來,揪住“實”字不放,最終目的就是讓為民務實清廉深入黨心、民心,共同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以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成為黨和人民群眾都放心的好幹部。
  文/沂宣子  (原標題:省部委領導向中央述廉要揪住“實”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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