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5-21來源: 信息時報
  據新華社電 杭州一家企業日前以“嘀嘀打車”商標構成侵權行為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8000萬元,杭州市中院目前已經正式受理此案。
  “嘀嘀”商標早被註冊
  兩年前,杭州一家名為杭州妙影微電子有限公司的企業註冊了“嘀嘀”以及“Didi”的商標,被歸類於第9類商標(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等類型)。該公司負責人稱,妙影公司是一家智能交通系統軟件開發的公司,其核心產品包括打車軟件在內,公司於2011年3月22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的文字商標,2012年5月21日成功註冊該商標。而“嘀嘀打車”產品的開發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註冊申請則是半年之後。
  妙影公司認為,“嘀嘀”和“嘀嘀打車”的核心品牌都在“嘀嘀”兩個字。“妙影電子也是開發打車軟件的。”妙影公司已向杭州市中院提起訴訟,要求小桔科技停止一切侵權行為,並賠償人民幣8000萬元。
  據瞭解,2012年11月28日,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申請了圖形、文字組合商標“嘀嘀打車”;今年1月13日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駁回。1月27日,總局收到覆審申請,目前還在覆核。
  據“嘀嘀打車”官方提供的數據顯示,從今年1月10日至3月底,“嘀嘀打車”用戶從2200萬增加至1億,嘀嘀打車累計投入現金補貼14億元。
  嘀嘀打車微博宣佈改名
  昨日16時許,“嘀嘀打車”發佈微博稱:“嘀嘀打車今天正式更名為滴滴打車。更名是公司長遠戰略發展的需要,‘滴滴’較‘嘀嘀’更具有文化內涵及寓意。“滴”是水滴下落的清脆聲,有著滴水成河的凝聚意義。”
    (原標題:嘀嘀打車昨日改名“滴滴打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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