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記者 張維
  民政部要求各地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人情保”“錯保”問題和推行“陽光低保”為重點,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開展全面排查。重點對本地區群眾反映強烈的“人情保”“關係保”以及媒體曝光的案件進行集中查處。
  凡媒體披露的重大違規違紀案件,民政部將直接督辦並向社會公佈調查處理結果。這是記者從民政部今日公佈的《開展社會救助專項整治 提高為民服務水平活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中獲悉的。
  集中開展人情保錯保專項整治
  《方案》要求各地集中開展“人情保”、“錯保”專項整治活動。全面覆核低保對象。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和《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要求,對本地區的困難群眾和低保對象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和集中覆核,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認真檢查在低保申請受理、審核審批、民主評議、公開公示及動態管理等關鍵環節的政策執行情況,堅決糾正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做法。
  嚴肅查處“人情保”。以促進建立低保經辦人員和近親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備案制度為基礎,重點對本地區群眾反映強烈的“人情保”“關係保”以及媒體曝光的案件進行集中查處;建立社會救助監督舉報熱線,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群眾反映和媒體披露的問題,做到件件有核實,對發現的問題,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堅決杜絕選擇性公示行為
  有效遏制“錯保”,也是《方案》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方案》規定,以建立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系統平臺為核心,改進經濟狀況核查手段。在城市低保審核審批中,加強核對機制的運用,通過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提高低保等社會救助對象認定手段。
  在農村低保審核審批中,進一步明晰家庭經濟狀況核查的內容和方法,堅決糾正和杜絕不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納入低保的做法,有效減少和遏制“錯保”發生。
  鼓勵各地改進完善低保對象認定辦法,切實建立符合當地實情、群眾滿意認可的低保對象認定政策體系。
  嚴格執行社會救助對象公示制度,堅決杜絕選擇性公示行為。審核審批過程中,要堅持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兩榜公示,獲得救助後要進行長期公示,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建立統一的社會救助服務窗口
  按照《方案》要求,民政部門全面建立統一的“社會救助服務窗口”。依托鄉鎮(街道)政務大廳、辦事大廳等,設立統一的救助申請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申請受理的基礎上,拓展窗口服務功能,對申請人難以確定社會救助管理部門的,敞開求助之門,積極幫助辦理或者轉介其他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辦理。
  積極開展救助對象主動發現工作。統籌各類資源,拓展生活無著流浪乞討救助管理機構在困難對象主動發現和快速響應等方面的服務功能和作用,充分發揮村(居)委會、駐村幹部、社區網格員、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貼近群眾、熟悉民情的特點,協助開展困難排查、信息報送、公示監督等工作,對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難群眾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救助。
  法制網北京6月17日訊  (原標題:全面覆核低保對象嚴查人情保 民政部直接督辦重大違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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