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黃慧青 通訊員 楊睿
  晨報訊 因感情糾葛持刀刺傷他人涉嫌故意傷害罪,歌手張天野於近日被靜安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10月6日傍晚18時許,張天野因懷疑女友與他人關係曖昧,持刀至女友看球的靜安工人體育場後,發現她抱著一個兩歲小孩(其女友臨時照看的被害人杜某的女兒)。兩人發生口角後,張天野從女友懷裡搶過小孩放在地上,小孩被嚇得大哭,張天野置之不理,並推搡著女友離開體育場。幾分鐘後,張天野與女友返回體育場拿包,杜某遂上前理論,衝突中,張天野用隨身攜帶的刀將杜某捅傷。
  隨後,杜某被送至醫院搶救。經鑒定,杜某遭受外力作用受傷,致左胸刀刺傷,失血性休克等,構成重傷。
  據公開資料顯示,張天野畢業於中央音樂學院,2010參加湖南衛視《快樂男聲》晉級全國60強,2013年參加東方衛視《中國夢之聲》。  (原標題:“快男”張天野持刀傷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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