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 今年29歲的許照輝在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盤古公司)工作10年,從一名保安做起,到2011年被派駐香港辦事處做負責人,掌管著公司在香港的保險箱。在香港期間,許照輝購買奢侈品、出入夜總會等地,花掉250萬元公款。昨日上午,許照輝因涉嫌職務侵占罪在朝陽法院受審。 
  上午10時,許照輝被帶入法庭。此前,從山東莘縣老家趕來的許照輝父親等3人,因曾作為證人而被勸離旁聽席。據指控,自2011年4月至2014年3月,許照輝在任盤古公司駐香港辦事處負責人期間,利用其管理資金的便利,將280餘萬元港幣、3萬美元、1.75萬歐元,共約合250餘萬元人民幣據為己有,用來購買名牌衣飾、娛樂消費。
  面對舉證,許照輝用“沒有意見”“我認罪”“屬實”一一回應。面對自己購買的PRADA、ARMANI、Gucci等名牌衣服;花20餘萬元購買的萬國(IWC)手錶等證據,許照輝均稱認罪。
  朝陽檢察院以職務侵占罪建議法庭判其有期徒刑8年至10年。
  庭審結束後,許照輝被法警帶離法庭。當他走到走廊拐彎處時,許照輝抬頭看見了父親和哥哥,他突然雙膝跪倒,一瞬間被法警拉起帶離。
  昨天下午4點多,記者電話聯繫盤古公司相關負責人,詢問許照輝案,並希望對方透露許照輝是如何從一名保安發展成為辦事處負責人的,對方回應待宣判後再公開相關信息。
  >>親筆供詞
  開始空虛後來虛榮
  在被抓獲歸案後,許照輝曾寫過一份親筆供詞,稱:“被派到香港後,從空虛走向虛榮,時間長了,就變得收不回來了。”
  許照輝稱,其於2011年4月被公司派到香港工作。到香港之後,每天打掃衛生、整理花草,很少外出。這樣的日子過了一年多,感覺很無聊。一個人獃久了,就想出去轉轉。
  2012年的一個晚上,許照輝路過一個酒吧,就進去喝酒,由此認識了一些朋友。此後,他常和這些朋友出入深圳、香港的酒吧、茶館、夜總會,每次花費幾千元至上萬元不等。
  許照輝稱,自2013年5月起,自己開始變得虛榮,買了很多名牌衣物、名錶、鑽石項鏈、卡地亞戒指等等。在老家,許照輝有妻子和一個兩歲的兒子,但在2013年10月份,他在茶館又交了個女朋友。“經常約她吃飯,還買一些名牌衣飾給她,花了17萬餘元。時間長了,就變得收不回來了。”許照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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